河北省人才强冀工程重点人才项目
一、关于定位
以服务我省、市中心工作为主线,坚持改革创新,突出绩效导向,着力促进人才与发展深度融合,打造我市在全省能够叫得响、有影响力的人才项目品牌,为我市创新发展、绿色发展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。
二、申报范围
正在开展相关人才项目工程的市直单位党组织;具备一定科研条件、拥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、在研项目处于国内领先、省内重点,且应用价值广泛、新技术研究开发难度大、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企业。
三、关于条件
(一)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前瞻性、创新性和适用性,对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,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(二)重点支持在产业转型升级、京津冀人才一体化、补齐我市发展短板和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四个方面具有创新型、示范性、引领性的人才项目。
四、支持举措
(一)项目通过验收后,省委人才办根据经费预算,由省财政给予每个项目拨付最高10万元的支持经费,用于项目推进实施的材料、人工等直接费用支出。
(二)建立奖励机制,每年评选15个左右推进有力、成效明显的优秀项目,设置一等奖、二等奖,分别给予60万元、30万元奖励支持。奖励支持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作为人才发展资金统筹使用,重点用于与项目相关的人才培养引进、成果转化、平台建设等直接支出。
(三)支持获奖优秀项目深化实施。
1.在自愿基础上,项目实施主体对获奖优秀项目提出深化升级任务,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直接纳入立项计划,再连续支持2年。支持期间,参加年度优秀项目评选。
2.建立长效机制。项目执行期结束后,持续跟进获奖优秀项目的后续成长及转化情况,比较成熟的可转化为各级党委、政府重点人才计划(项目、工程),常态化推进实施。